您当前的位: 首页 > 宏观 >

招商证券4名分析师收警示函,券商研报成监管罚单“重灾区”-环球报资讯

来源:经济观察网 2023-06-08 23:46:10

记者 周一帆 监管重锤连续挥下,目标锁定券商分析师。

6月8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张夏、陈刚、耿睿坦、涂婧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称,张夏、陈刚、耿睿坦、涂婧清作为招商证券(600999)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分析师,发布的研究报告《攻守交织、静候破晓——A股2022年2月观点及配置建议》表述不严谨,对于A股市场走势分析的预测方法、分析逻辑以及所引用的前期研报观点等情况,均未在该份研报中予以充分说明。

受此影响,招商证券也收到了深圳证监局对公司出具的警示函,指出招商证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市场影响评估机制不完善,对个别研究报告的市场影响力评估不充分,提级审核管理不到位;分析师调研活动管理、服务客户、公开发表言论等方面的内控管理有效性不足;个别研报制作不审慎,存在内容表述不严谨、未注明引用信息、数据来源披露不当、研报署名不规范等问题。


(相关资料图)

无独有偶。就在同日,广东证监局亦对粤开证券及旗下分析师李兴出具警示函,指出公司研究报告业务多项问题,包括业务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如未建立媒体报道监测机制、利益冲突合规审查不到位、部分接受媒体采访内容未经合规部门报备、部分股票入覆盖池的内部审核不到位,未针对非客户服务性质的独立调研和带有客户服务性质的联合调研制定相应规范;部分研究报告对上市公司财务数据的预测不严谨等。

实际上,近期受到监管处罚的券商分析师并不只有招商证券和粤开证券,其它如西南证券、申万宏源、申港证券、野村东方、民生证券均收到了相关警示函。

6月6日,重庆证监局对西南证券及旗下2名分析师出具警示函,指出公司研报内容质量上则存在多个合规漏洞:一是个别研究报告观点不审慎,依据不足;二是个别研究报告数据来源标注不明、数据有误;三是个别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存在分析与结论逻辑一致性不足、盈利预测不审慎、内容相关描述与事实不符、风险披露缺少定量分析等情形;四是个别研究报告质控审核时未上传估值模型底稿。

在受罚人员方面,2名分析师主要涉及包括研报质量不过关及“无证上岗”等问题。

再将时间回溯至5月30日,首创证券(601136)分析师翟炜也因研报问题收到了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相关公告显示,翟炜署名研报存在引用数据未说明来源;管理系统中部分底稿缺失,审核流程中只有估值模型,未见其他底稿资料;报告存在部分内容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对比公司选择不充分等问题。

而在此前,仅5月25日一天内,上海证监局就连开5张警示函,同样剑指券商研报质量低下现象。

在具体问题上,监管公告指出,申万研究分析师宋涛署名的研报存在标题夸大、无法保证部分信息来源真实性等情形;申港证券分析师曹旭特署名的研报存在无法保证部分信息来源真实性等情形;野村东方国际证券的分析师章鹏署名的研报存在分析结论的合理依据不够充分的问题;民生证券的分析师邓永康署名的研报也存在分析结论的合理依据不够充分、未能保证信息来源合规的情形。

对此,有业内观点认为,上述一系列对研报业务的处罚来自于此前监管对于券商研报业务的专项检查,而已经开出的十余张罚单应该还不是此次系列处罚的全部,接下来可能还会有一些券商和相关分析师会接到处罚。

亦有市场人士表示,在券商研报中出现的一些比较具体的预测或者相关具体内容,通常是来自上市公司的口径,而分析师在其中往往扮演的是上市公司“传声筒”的角色。该类做法虽然是行业常规,但也存在将上市公司不实信息写进研报的风险。

关键词:

Copyright ©  2015-2022 太平洋数据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2022016495号-17   联系邮箱:93 96 74 66 9@qq.com